為進一步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武漢紡織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紡大教〔2025〕14號)等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訂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實施細則。
一、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學院创建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材料專家審核小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免生遴選工作,材料專家審核小組負責審核認定學生學術專長材料。
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胡新榮,晏偉
副組長:彭濤,向濤
成員:魏雄,劉軍平,陳佳,李麗,萬紅艷,熊明福,丁磊,朱強,王兆靜
材料審核專家小組:
組長:何儒漢
成員:胡新榮,彭濤,魏雄,潘雄,陳佳,李敏,李麗,劉軍平
秘書:歐陽拳均
二、基本工作原則
(一)集體領導原則:推免生遴選工作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擇優選拔原則:學院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堅持以知識能力素養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為原則,在對學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察,着重對學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業开展能力傾向等的考核。綜合素質測評不合格者不具備推免資格。
(三)遴選信息公開原則:推薦免試研究生實施細則、綜合成績排名、初選名單等,經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認可後在學院網站公佈和公示,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四)迴避原則: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學院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迴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迴避關係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院將依規依紀報學校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迴避關係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取消其推免資格。
三、推免名額
學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人數為9人。
四、推免生條件
(一)推免生應為我院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學風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紀違規記錄、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
(四)已修完前3年主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且主修專業無課程不及格情況。專業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學院排名前 20%(只計首次考試成績)。
(五)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50 分及以上(710 分制)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 425分及以上(710 分制)。
五、成績計算方法
(一)學院根據學生推免綜合成績排名進行推薦,學生推免綜合成績=學業成績+獎勵加分。
(二)學業成績指學生歷年主修專業培養方案內應修所有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換算而成,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平均學分績點按學生首次參加課程考試的成績計算。
(三)獎勵加分是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對學生在綜合素質方面表現突出給予加分,包括應徵入伍立功退役、榮譽表彰、科研論文、競賽獲獎等。獎勵加分為各項加分之和,6分封頂。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獎勵加分標準及說明見附件1。
(四) 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論文(核心期刊等級以科學技術开展院認定的刊物等級為準);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並取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於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於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綜合成績計算,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五)獎勵加分相關材料的有效時間應從申請人入學開始,截至申報當年8月31日取得的榮譽或完成的成果(以證書為證明材料),超出該時間範圍的不予加分。
六、推薦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須按照學校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包括填寫《武漢紡織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批表》、《武漢紡織大學2026屆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承諾書》,並提交獎勵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申請方式採取線上申報。
具體詳見《關於实行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共5個附件)(http://jwc.hzyuandun.com/info/1055/12092.htm)
推薦工作的時間安排如下:
序號 | 時間安排 | 內 容 |
1 | 9月5日—8日 | 1、學院公佈實施細則,廣泛宣傳,組織動員本院2026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持续申報。 2、學生線上在校內推免平台申請,線下向學院提交申請表、承諾書及獎勵加分的材料。 3、學院完成申請推免生的資格確認。 |
2 | 9月9日—11日 | 學院匯總綜合成績並根據推免規則並排序後,按照推免名額的1.2倍左右確定初選推薦名單並院內公示3日。 |
3 | 9月12日10:00前 | 學院公示且無異議的擬推薦名單由高到低排序並等額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提交附件4紙質加蓋公章材料(不能使用簽字章)、附件5的紙質材料以及推免生成績單PDF掃描件。 |
4 | 9月12日—18日 | 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推薦名單並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顺利获得的最終名單在全校公示7日。 |
(二)學院組織材料審核專家小組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核驗,並核對學生的綜合成績。核對無誤後,先按照備案專業在院內各專業取第一名後,剩餘名額一起按照學院推免綜合成績排序推薦(按照1.2倍確定初選名單,包括候補名單,即我院正式推薦人數為9人,候補2人)。如專業無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則該專業名額與剩餘名額一起按照學院推免綜合成績排序推薦。綜合成績相同時,獎勵加分高者優先。
(三)學院對確定的初選名單進行院內公示,公示結束後,學院將擬推薦名單等額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七、推免工作要求
(一)確定推薦名單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免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2、有學術不端行為者;
3、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者;
4、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的情況。
(二)已取得推免指標的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校紀校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按期完成學業,違者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三)學生應誠信參加推免資格申請工作,已取得推免指標的學生,尊重其他畢業生利益,須承諾如取得推免生資格,學校不予辦理出國(境)、就業有關手續;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放棄推免資格。
(四)對於推免生遴選工作中的特殊情況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八、管理與監督
(一)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推免過程進行全程管理、決策和監督,並接受學校紀監察監督。
(二)申訴流程:學生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反映,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反應的意見及時處理並反饋;如學生對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向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三)諮詢和申訴方式:學院推免工作諮詢和投訴辦公室為崇真樓南樓A4006,電話:027-59367297,聯繫人:歐陽拳均
九、附則
(一)本辦法中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文件、學校相關文件相衝突的內容,以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文件規定、學校文件為準。
(二)依據學校推免文件精神的變化及推免工作實際需要,學院可以通知的形式對推免事宜進行調整或補充說明。
(三)本實施細則僅適用於我院2026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生遴選工作。
(四)本辦法由k8凯发国际與人工智能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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